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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

第三章

新学期伊始,我一边努力适应新环境,一边也在思考着陶欣的出现带给我的意义。

我们从小学、初中,到现在的高中,已经连续做了三任的同班同学了。从概率上来看,这未免也太过于巧合。当然,能和陶欣继续在一起读书,我打心眼里开心,甚至觉得自己用掉了毕生的运气也不过分。只是我现在更在意的是,这次奇迹般的再次相遇是否被命运赋予了某种更深刻的意义。

在与陶欣渐渐熟络后,我有意无意的将这种思考透露给她。她听了之后莞尔一笑,那是能让所有人的心都为之颤动的微笑。

“你说的我也想过。”她说,“已经作了九年的同学了,也许还要三年,有种被什么东西捉弄了的感觉,对吧?”

“嗯。”我轻轻点了点头。

她盯着我的眼睛,继续说道:“虽说我们市里高中不多,但小学和初中可正经不少。就算连续三次进了同一所学校的概率,怕也是很低了,更不用说一直在同一个班级。千分之一?还是万分之一?难不成全市只有我们两个是这种情况?不觉得很浪漫么?”

“拜托别说的这么暧昧。”听到她说的这么直白,我有些慌张。

“开个玩笑嘛。”

陶欣像准备搞恶作剧却被制止了的小孩子一般撇了撇嘴,“不过只能用共时性原则来解释了吧。”

“什么原则?”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个概念。

“共时性原则啊。亏你读了这么多书,没听说过?”

我摇了摇头。“谁说的?”

“荣格。”

“什么意思?”

“意思就是——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,别问为什么,无因无果。”

“不太懂。”我一头雾水。

“我们现在的情况是一种有意义的巧合,不是概率的问题。也许我们之间有未处理完的使命,所以不得不继续相遇,或者说是缘分未尽……”她顿了一下,好像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表达有些问题,连忙解释道:“抱歉,请不要误会,只是字面上的意思。”

“我明白,我明白。”

“总之就是这样的‘有意义’。”

说完,陶欣随手抽出一本数学练习册,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之中了。留下我一人慢慢消化这段对话。

我无法准确的理解共时性原则这个概念,我天生对这类抽象的概念难以把握清楚,即使在一瞬间灵光闪现,好像理顺了某种逻辑关系,但最终仍会陷入迷惘之中。就像一只拉磨的驴,永远围绕着一个原点做周而复始的运动。

不管怎么说,有意义也好无意义也罢,我再次与陶欣相遇是真实存在的,她不会因为我没理解所谓共时性原则而凭空消失。她看得见摸得到(虽然我不能摸),而且现在就坐在我的身旁,所以,思考那些虚幻且不可求证的东西就是无意义的,好好享受能切实把握的东西就是有意义的。赞美真实!

思考完,我吃了一块牛角面包,喝了半瓶矿泉水,之后准备下节课要用的课本去了。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九月份的时候,学校将闲置下来的一栋宿舍楼改建成了图书馆,一楼用来放书,二楼三楼则变为自习室。这对我来说是天大的喜讯。图书馆位于高一教学楼的左侧,不高,三层楼,远远看去像是壮汉旁边瑟瑟发抖的小矮人。

开馆当日,我急匆匆的跑去想要一睹芳容,结果却大失所望。书少不说,齐刷刷的摆放着不知从哪家出版社订购的一批中外名著,什么《基督山伯爵》《巴黎圣母院》《汤姆索亚历险记》等等。非我歧视这些经典名著,他们自然有他们的价值,但我实在提不起兴趣去读他们之中的任何一本。

后来有人提议,让学生自愿捐书,其他人纷纷叫好,大概是因为终于可以处理自己的旧书了。一时间,图书馆门庭若市,学生们甘心为学校的人文建设添砖加瓦。学校也是聪明得很,当然要派出教师们来筛选,政治正确的留下,影响学习的没收,其余的自己拿回家享用。学生更是见招拆招,明显不能被接受的旧书直接线下交易,各取所需。多么完美的一举多得,学校领导、处理掉旧书的学生、收废纸的大爷们的脸上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。我站在一旁,为提出这个建议的同学默默鼓掌。托他的福,图书馆的藏书质量好歹变了个样,近几年的畅销书和小说多了不少,许多作品未尝不可一读。

因为图书馆刚刚运行,借书规矩是每人最多借两本,一周内必须归还,也可以直接坐在自习室里阅览。于是,我成了图书馆里的常客,午休或者放学的时候,都来图书馆里拿本书读上一会,实在喜爱的话便直接借来,只管读得天昏地暗,茶饭不思。

图书馆的常客不止我一个,还有两个眼熟的人,一个是经常在借书名册上出现的李千阳,另一个是经常出没于自习室的男人,名字自然是不知晓。刚开馆后的借书热潮散去,仍坚守阵地的唯我们三人,难免令我产生惺惺相惜之感。李千阳因为不知其人暂且不论,常在自习室读书的那个男人倒是让我颇为惊讶,不说别的,单论相貌就足以使人印象深刻——留着利落的短发,有着坚挺的鼻梁,其余的器官围绕着鼻子落位得恰到好处,五官端正的不像话,除了英俊我实在想不出其他合适的形容词了。

就是这样的一个人,但凡我来到图书馆的时候他都稳定的位于固定的位置上,很难让人不去在意。有时候我甚至想:“如此爱书之人交个朋友也未尝不可。”但都因为没有那个勇气去搭话而作罢。以“同样爱读书”为由而交朋友未免也太过老套,这又不是哪本小说的过时剧情。

有一天陶欣问我图书馆可否有趣,我将那些趣闻和另外两个书痴的事情告诉了她。

“图书馆可算是没白建。”她说。

“可不是么,有三个忠实的顾客。”

“你都读些什么?”

“余华、村上春树、菲茨杰拉德。”我回答道。

陶欣听了陷入了沉思,我想不是因为她不知晓这些作家,而是因为别的什么事情。半晌,她开口说:

“我带你认识一个人,放学后先别着急走。”

然后,她起身走出了教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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傍晚来临。是放学的时候了。

“走吧?”陶欣探询式的问。

我轻轻的点了下头,把最后一本书装在书包里,拉好拉链,随陶欣离开了教室。

此时,其他学生差不多都走光了,这倒是让我松了一口气,这个年纪的男女相约回家,如果叫认识的人看见免不得要传闲话,想必陶欣故意拖延一会的原因也是如此。

“话说打算带我去见谁?”下楼梯的时候,我问道。

“一会你就知道了。”陶欣回答说,同时脸上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,“说不定又是有意义的巧合。”

出了教学楼,晚霞染红了半边天空,凝眸望去,可见月亮的踪迹。如今是九月下旬,天气渐渐转凉,傍晚的微风带着丝丝凉意,暗示着秋天将要来临。一些同学早已换上了长袖的冬季校服,悠悠的走在回家的路上。

我不确定陶欣要把我带到哪里,但看起来还有一段距离,我只能乖乖的跟在后面。操场上逗留着一群玩篮球的男生,运球声夹杂着跑步声此起彼伏。住宿生正在往食堂方向走去,三五成群叽叽喳喳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。这是平常再普通不过的光景,也许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变化,但因为此时陶欣在身旁,这份日常反而多了一些韵味。她走在我稍前的位置上,单马尾发辫随着她的步伐左右摇晃。当晚风拂过,便能闻到淡淡的洗发香波的气味。我悄悄将脚步放缓,试图留住这转瞬即逝的时光。

我们走到一处球场旁,只见一位男生运球突破未果,将篮球传给了三分线外的队友,那人接球停住,随即果断出手。但那同学明显用力过猛,篮球在球场上空划出一道优美的抛物线,投出了一记三不沾。篮球落地反弹,直向陶欣冲去。

“小心!”一直在观察球的走向的我提醒道,并且欲伸手将球拦下,不过好像来不及了……

“哎。”然而陶欣早已察觉到了这突如其来的危险,稳稳的用双手接住了球,之后传回了球场。这套连贯的动作让我有些惊讶。

“没想到吧?”陶欣对我笑着说。

“有点。”

“以为我会像一般女生那样抱头尖叫,然后被球狠狠的砸到?”

“这倒是正常反应。女生大多比较怕球,真的也好,故意装的也罢。”

“篮球我可是正经会一点的哦。”陶欣用略微骄傲的语气说道。

“看不出来。”

陶欣迟疑了一下,我抬头望天,静静的等待着她的话。

“关于我在外校有男朋友的事情,你可知道?”

她忽然问我。

“呃……听人提起过。”听到这个问题,我有些措手不及,而且这也正是我一直很在意的事情。

“假的,应付过去那些追求者所扯的慌。”陶欣叹了口气。

“毕竟你初中蛮受欢迎的。”我勉强抑制心中的喜悦回应道。

“哪里,烦得要死,一个个都无聊透顶。说句真心话,我也知道他们只是冲着我的外表来的,这点让我更加讨厌。唯独不想靠这方面才受人欢迎,你能理解?”

“多少能理解。不过这话最好不要对别人说,怕是会被误解为炫耀。”

“我当然也没那么傻,于是只好谎称自己已有恋人,这才算是能过上平静些的日子。”

陶欣转过头来,那是一个令人心动的侧脸,在晚霞的映照下格外的美丽动人。

“不过……那个人是真实存在的,只是没有在交往。”

陶欣的声音很轻,话语随风消散,如同抛出去的小石头静静沉入水中。

“我和你们不一样,我不怎么爱读书,得到的知识都是别人告诉我的。什么共时性原则当然也是他讲给我的,我哪会读这些东西。”她继续说道。

“所以你要带我见的就是这个人么?”我问道。

“嗯。约他在图书馆见面,你不想认识一下李千阳么?”

“世界真小。”

“小到我们做了三次同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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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走到图书馆前,远远看去有一个男生站在门口,走近一点才看得清他的容貌,正是那位图书馆的常客。

他注意到了我们,然后向我们招手。此时此刻我才真正的体会到了缘分的奇妙。

“他就是李千阳。”陶欣指给我看,但其实不用说我也已经知道了,不仅如此,我还明白了那两个爱书人原来是同一个人,反而让我有些失落。

他和陶欣打了招呼之后,将目光转向我,然后伸出手:“叫骆河对吧?我们见过很多次了,在阅览室里。”

如此正式的举动让我有些不适应,但出于礼貌,还是握了握手。

“看你在图书馆的表现,是有资格做我的朋友的。我们边走边聊。”李千阳用力的握了两下手,之后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。

说罢,自顾自的向校门走去。

“他就这个性格。”陶欣对我说。

“怪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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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千阳与陶欣打小就认识,因为双方母亲间关心亲密,小时候就经常互有来往。在他小学的时候搬过一次家,新居与陶欣家相距不过百米,他们时常跟着家人一同出游,在一起吃晚饭,上同一个辅导班,或者在家长出差的时候跑到对方家里暂住。虽然小学和初中没有念同一所学校,但双方的联系也未因此减少了多少。他们彼此是聊天的伙伴、心情的共享者,这样的关系持续了八年之久,以至于将对方视为家人也不过分。这些是后来李千阳对我说的。

第一次见面之后,我们走进了距学校不远的一家咖啡厅里。咖啡厅不大不小,装潢上也略微简朴,似乎是因为服务群体绝大多数是我们学校学生,所以没有将店内的灯光弄得很昏暗。咖啡厅的环境也无可挑剔,顾客虽然不少,但没有大声喧哗之徒,人们或是聚会交谈,或是读书学习,互不影响。真是难得的休息之地。

我们三人选了一处靠窗的位置坐下,窗外正好对着学校的大门,之间的马路上车流不息。

“你们只管点喜欢的就好了,这次我请客。”李千阳说。

“初次见面,这样有点不太好意思。”我摆了摆手说道,“我付我的那份。”

“没关系啦,他这方面固执得不行,就由着他好了。”陶欣说。

没有办法,既然他们二人这样说了,我也只好放弃AA制的想法。于是我点了一杯冰咖啡,然后向李千阳道谢。

我与李千阳、陶欣开始了漫无边际的交谈,先从喜欢的小说提起,又聊了童年的事情、去过的地方还有道听途说的一些趣事。说是交谈,但其实大多数时候是李千阳一个人在说,我听到略知一二的地方就说的多一点,不太懂的地方就附和几句,实在不懂的就沉默不语,而陶欣基本上不参与我们的聊天,有时饶有兴致的听上一阵,有时则一边喝咖啡,一边翻看店里的杂志。即便如此,我们也没有将气氛搞的尴尬过,这不得不说是李千阳的一种能力,他能准确的捕捉到别人的心情,知道如何将聊天顺利的进行下去。除此之外,他的言谈无不体现他在这一方面做过细致的研究,并非仅靠肤浅的认识便拿出来做谈资,这在高中生群体里是难能可贵的品质,任何人都不得不对这样的人产生敬佩之情。

临别时,李千阳说对我:“说实在的,好久没聊的这么畅快了。”

陶欣轻轻“哼”了一声,仿佛在说那是她的功劳。

“很高兴见到你。”李千阳微笑着说,那笑容好像在表示他对我的认可,然后他再次伸出手。

我握住他的手,并回复以一个同样的微笑。

“再见。”

“再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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毫无疑问我遇见了一个意趣相投的人,我也非常乐意与他做朋友。认识了他,想必我会从他身上得到许多,高中生活也不会过得太乏味单调。我们同样喜欢读小说,喜欢出门旅行,成为日常交谈的对象再好不过。他与陶欣的关系暂且不论,总之能和他成为朋友可以称得上一大幸事。那天见面之后,我如此想到。

直到今天我才明白,他对我来说绝非仅仅只是交谈的伙伴。李千阳,他代表着我由衷钦佩的一切,他是我有生以来遇见的为数不多的拥有“创造性气质”的人,他对宇宙的真理有着疯子般的执着,在这方面英勇无比、求知若渴。他对周围的风吹草动保持着高度的敏感,但因此也被赋予了致命的缺陷,那是名为“宿命”的嘲弄。总而言之,他是所有亲近者的精神榜样,也是造成一切悲哀结局的罪魁祸首。他这样的人过去我没遇见过,未来也不会再有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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